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设备配置的水泵应采用高效率、低噪声、节能型产品,并应符合现行国际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2007的有关规定。水泵的流量-扬程(Q~H)特性曲线应是扬程随流量的增大而逐渐下降。水泵过流部件应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材质。
1.2 工作水泵(不含备用泵)不宜多于5台。
1.3 备用泵的供水能力不应小于设备中最大一台工作泵的供水能力。
1.4 当用户用水量不均衡且持续时间较长时,宜配置适合于低谷时段使用的小流量辅泵;小流量辅泵的额定流量宜为工作泵流量的1/3~1/2,
2.1 数字集成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中的每台水泵(含设备中配置的小流量辅泵)均应独立配置数字集成变频器或数字集成变频控制器。
2.2 数字集成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配置的气压水罐的容积应不小于单台工作水泵5s时间的额定流量。
2.3 当数字集成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用户生活给水系统时,其配置的稳流罐、储水箱及管道、阀门等过流部件应为食品级不锈钢或其他符合卫生要求的材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1998的有关规定。
2.4 数字集成灌式全变频叠压是设备中的稳流管水容积不应小于1mini系统设计流量。
2.5 数字集成箱式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中储水箱的有效水容积宜按1h~2h系统设计流量(最大小时流量)或根据用户需要配置;当水箱总容积大于50立方米时宜分成两格,并设置连通管。
2.6 数字集成箱式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中水箱储水的停留时间不应大于12h,且应具备储水强制更新功能,并配套设置储水消毒装置,
2.7 数字集成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应符合当地城镇建设和供水、卫生等部门对用户供水水质及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控制符合以下要求
1.1 数字集成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应具有自动控制(包括备用泵自投)、远程控制及人工就地控制三种控制方式。
1.2 数字集成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中的水泵应安装设定的压力根据系统流量变化自动启、停和转速自动调节,备用泵应设定为故障自投和轮换互投。
1.3 数字集成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应具有利用前端管网压力叠压供水的功能。
1.4 数字集成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在多工作泵运行时应采用等量同步、效率均衡、全变频运行模式、
1.5 数字集成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中配置的小流量辅泵应与主工作泵共享同一传感器提供的系统压力信号。
1.6 数字集成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的自动控制应具有故障自我诊断、报警和自动保护功能。
1.7 数字集成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的自动控制显示屏应具有系统运行参数(频率、运行比率、压力)显示、设备运行状态(电机、水泵、水箱水位的运行和故障等)显示及供电电源参数(电压、电流、频率)显示等功能。
1.8 数字集成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设置的压力传感器应性能可靠、工作稳定、抗干扰性强。
1.9 数字集成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检查仪表的量程应为工作点测量值的1.5倍~2倍;系统压力控制误差不应超过0.01Mp.
1.10 数字集成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应有可靠的保证全端供水管网水压不低于限定压力值的控制系统,且不得人为随意关闭。
1.11 数字集成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的自动控制系统应配置远程控制和便于实现网络智能管理的标准通讯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