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负压变频供水设备对市政管网压力需求及要求
责任编辑:刘工 时间:2014-12-27 浏览次数:1438
无负压变频供水设备因为是与市政管网直接串接,利用管网余压进行叠压来完成整个供水过程的,所以在使用该设备时对市政管网压力也有一定需求及要求。
无负压变频供水设备对市政管网压力需求如下:
1、市政供水压力不得于0。2MPa,且不得用于用水时间比较集中其可能造成水质污染的用水单位。
2、运行后进口处压降不大于0。02MPa。
3、需具有防失压、缺水的功能,并能在出现的时候自动停机,恢复后延时开机。
4、需具有能根据设定压力值自动唤醒和睡眠的功能,并能交替运行互为备用。
5、进口必须安装防倒流器。
无负压变频供水设备对市政管网压力要求如下:
市政管网管径为300mm时吸水管管径不大于100mm(管径限制)。
直接加压设备吸水管流速大于1.5m/S(流速限制)。
单套设备的额定供水量不得大于32 m3/d(装机容量限制)。
赣州全自动供水设备供水小区总建筑面积大得大于20万㎡(建筑面积限制)。
利用管网压力不得大于0.12MPa(取水管路压降限制)。
水泵吸入口压力低于0.2MPa时自动停泵(水泵吸水口压力限制)。
管网压力应大于或等于0.22MPa(管网压力限制)。
使用对自来水管网串接处产生的压降应小于0.01~0.02 MPa(管网压降限制)。
市政供水管网口径应大于或等于DN300,
楼前无负压变频供水设备供水干管管径应大于DN150(管网管径限制)。
诸多的限制条件体现了管网方面对直接供水技术应用的谨慎态度和对直接装泵抽水的重重顾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限制条件的保守、繁复﹑相互矛盾﹑缺乏依据或难以计算和预测时,会使设计者无法下手设计,设备投入使用前,用户无法明确得知该设备是否会被违规禁用,或在有条件使用者无法实施,显然不利于该项技术的推广应用。
注:无负压变频供水设备对市政管网压力该项要求, 为了供水设备超过管网能力取水而使管网压力下降,一些城市在“试用”、“准用”或“技术要求”等文件中,提出了各种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