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设备泵房对土建要求
责任编辑:刘工 时间:2015-01-31 浏览次数:1268
供水设备泵房的建设对土建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这个关系到供水设备运行寿命及运行性能。
1.泵房建筑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消防水泵房应没有直通室外的出口。
2、泵房建筑净高除应考虑通风、采光条件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时,其净高不小于3.0;
(2)当采用固定吊车时,应保证吊起物底部与吊运所越过的物体顶部之间有0.5m以上的净距。
3、泵房内起重设备"可按下列规定选用&
(1)起重量小于0.5t时,设置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
(2)起重量在0.5~2.0t时,设置手动单轨吊车;
(3)起重量在2.0~5.0t时,设置手动桥式吊车;
(4)起重量大于5.0t时,设置手动或电动桥式吊车。
4、泵房一般应设有检修场地,其面积应根据水泵或电动机外形尺寸确定,并在周围留有宽度不小于0.7m的通道。
5、泵房的大门应保证能将搬运的机件进入,且应比最大件宽0.5m。
6、泵房的窗户,采光面积要求等于地板面积的1/6~1/7。
7、泵房要求采暖温度一般为16℃,每小时换气次数为2~3次。辅助车间采暖温度为18℃。
8、泵房内应考虑地面排水设施,地面应有0.01的坡度坡向排水沟,排水沟以0.01的坡度坡向排水坑。
供水设备泵房,土建要求必须按照以上几个要求来设计才符合相应规定要求。